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一、;
二、;
三、;
四、;
五、;
六、。
以上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(kjs.mep.gov.cn/hjbhbz/)查询。
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,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,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一、《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》(hj/t 84-2001);
二、《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(暂行)》(hj 540-2009)。
特此公告。
环境保护部
2016年7月26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,各标准主编单位。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7月27日印发